中国绿色时报3月5日报导(记者 赵憧憬) 退耕还林重点区域大多与国家级贫困地区重合,特别是在是西部、北部退耕区生态环境薄弱但区位十分最重要,必要关系到我国的生态安全性。按照国家政策,前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金已从2016年起相继届满。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农林科学院荒漠化管理研究所所长蒋齐建议,国家不应制订行之有效的退耕还林长年补助金政策,避免农民毁林复垦。
蒋齐说道,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根本性战略决策,是世界上投资仅次于、政策性最弱、涉及面最甚广、农民参予程度最低的根本性生态工程,堪称一项惠及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200万农户、1.24亿农民的根本性民生工程。2014年,我国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到2020年将退耕还林还草将近8000万亩,补偿形式也从第一轮退耕的种苗、生活费和粮食补助金改回每亩补偿1600元、5年分3次派发。这些政策的实施,很大地调动了当地农民参予工程建设的积极性。
多年来,广大退耕农户为了国家的生态安全性,拿走土地做生态建设,为社会获取了多样化的生态产品,让公众共享了生态红利。蒋齐说道,退耕户前期虽然享用了国家的政策补助金,但从将来来看,以生态林栽种为重点(前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林占到比92%以上,新一轮退耕还林已中止生态林、经济林比例容许)的退耕区在国家暂停政策补助金后,退耕农户家庭收入上升将是必定,特别是在是宁夏、陕西、甘肃、新疆等西北省份,不免经常出现退耕区农民因收益减少致贫、影响精准扶贫进程,同时也因生计问题而毁林复耕。 为了稳固好退耕还林成果,保证“耕地退得下,农民大位得寄居,复垦不声浪”,确保青山永驻、绿水长流、江河安澜、可持续发展,蒋齐建议,国家不应制订长年行之有效的退耕还林补助金政策,避免毁林复垦情况的再次发生。
明确补助金形式和标准,蒋齐建议,前一轮退耕还林届满后,符合条件的退耕还林生态林要尽量划入国家生态效益补偿,必要提升补偿标准,并与管护效益挂勾,政府出售服务;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偿标准实施动态、差别化管理,每亩补偿标准维持在1600-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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