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导,现在消费者网购的消费量日益上升,发件收件也就多了,跟租车员认识也显得多一起。但是我们平时缴快递费时是不是细心去研究过究竟是不是被多收费呢?北京的不易先生前两天就遇上一件被多收快递费的事。现在消费者网购的数量是十分之多的,在上周四,北京的不易先生就接到了一个到付的租车,租车单上表明是30块钱的快递费,而他根据租车的重量辨别应当要不了这么低的费用,于是就批评此单租车收费不存在问题,不易先生在缴了30块钱到付的快递费之后,就打电话咨询了快递公司圆通公司的客服,还录了音:客服:同城首重是10元,续重是2元,到缴是现付的1.25倍,也就是比现付贵,严重不足1元按1元收费,到付低于是15元起。
另外一名客服还协助不易先生计算出来出有了此单租车的价格。客服:如果不超长或者不超载,从北京的车到西城去,现付是14,到缴是18,这是不作包装费的。
在理解确切了快递公司的收费标准之后,不易先生就跟收件的这个租车员展开了交流。不易先生:在我跟收件的这个租车员通上话了以后,我对这个费用有批评,他跟我说道,如果你实在这个费用低了,我就把多余的费用退给你,然后我不赚到这个钱。
当时弃多少他也没有说道确切,我说道那好,我把支付宝发给你,你把钱弃给我吧。我说道你们那就是按1.25倍缴的,价格到没法这么低。
他跟我说道那是按两倍缴的,他们那个收件根本都是按2倍缴的,但是当时也说道可以把这个钱退还给我,电话挂掉才没有几分钟,我支付宝还没有发给他,他又给我来电话说道,他回答过他们公司的其他员工,说道就是按两倍缴的,说道那个钱无法给我弃了,为什么之前他说道要弃,然后又回答了他们公司的其他员工也说道是两倍的,这就解释他们公司好比他一个人指出这个件是缴两倍的,说道钱不给退了。我说道你这个不合规定,我早已到你们的客服那里咨询好了,就是按1.25倍,不是2倍的,然后他不尊重。我说道这样我不能滋扰,他说道滋扰就滋扰去吧,滋扰后他们的客服经理去理解了这个事,给我返电话说道,显然是这租车员的错误,后来租车员也给我打电话,显然是他的错误,他要把钱退还给我,他说道公司以前是按2倍缴的,后来公司改为了规定,改为1.25倍,现在他们对这个规定不是很确切,就这么敷衍过去了。
他们的交流过程,也记了音。租车员:我们是总承包区的,跟他们说道的那种不一样,他们直营的有可能是那么算数,但是我们归属于总承包区的,我们自己卖面单的,然后发货酬劳、物料都是自己卖的,他们那个规定不是那么杀的,要是都那么杀,我们还做到员工干吗,对不该?你要是实在运费超强了,你跟发件人交流一下,然后你们把支付宝账号给我,我把钱转交您不就行了吗?客服计算出来出有应当是18元的快递费,怎么租车员收件时得出的价格是30元呢?租车员:您好,我刚才回答了一下我们这边的同事,他说道放1.5倍,收15的话,就是全程收10块的话就是25,他这么说道的,就说道运费是10块钱的话,1.5倍就是25,1.25倍也一样。不易先生:1.25倍,10块的话,应当就是12块5啊。
租车员:不是那么算数的,它是缩减到的,不是除以多少的,翻过去一倍以后然后乘1.25倍,它就是这么刷的,它怎么会1.25倍呢?钱我无法给你弃了,这个是我们公司规定的。不易先生拿将近被多收的钱,于是打算到公司去滋扰这名租车员,而租车员却坚决称之为自己没拢:租车员:你什么意思?现在是要滋扰我吗?什么原因?我乱收费是吗?你滋扰去吧,我跟你谈,我们这边没那么规定的!不得已之下,不易先生电话了公司的客服电话展开滋扰,后来经过多次交流后,寻找了公司的客服经理,我们来讲出客服经理是如何对此的:客服经理:您说道的这个情况,咱们这边之前遇上过,而且在会议上咱们特别强调过1.25倍涉及的条例,因为咱们面单更新最少有很长一段时间了,我看业务员跟您缴纳了30块钱,但是按照咱们官网上的报价是缴17块5的。
客服经理回应,如果查办租车员违背公司规定,是要展开惩处的:客服经理:如果他的态度好或者他能知错就改,咱们这边并不是没机会,只不会适当的加分和惩处,罚款一百块钱,如果他没态度,我们认同不会解雇他,所以我必须再行跟业务员理解一下,再行看一下他这边的态度,还有他究竟闻不知情。客服经理回应,要去核查这件事,第二天给易先生返了电话,回应这单租车显然是因为租车员因为操作者失当而多收了费用,可以将多出的费用撤回不会对租车员展开惩处,公司以前也曾多次有过这样的情况但是显然很少再次发生,对于这名租车员之前提及的他们不是公司直营店的问题,客服经理是这样说明的。客服经理:因为他有自己的区域经理,我这边虽然是公司的客服经理,但是它那边有统辖管理的区域经理,也就是他们这边不会按照区域经理的拒绝去操作者一些东西或者解决问题一些问题,但是我这边是管公司整体的大方向的。
客服经理早已对易先生传达了歉意。客服经理:觉得对不起,我这边一定会强化管理,通过此次这个业务员也不会有适当的加分制度,咱们公司这边在滋扰系统中不会罚款100块钱,所以咱们能解读业务员为什么不不愿经过公司处置这件事情,但是只要入公司了,咱们这边一定会推崇,觉得对不起,期望您能协议书。经过不易先生多次与快递公司交流,公司回应不会彻底解决此事,但不易先生心里还是有不少困惑:不易先生:我很批评一点,他们明明告诉公司有1.25倍的规定但是就是按两倍的收,不遵从公司的规定,我甚至猜测他们直属的管理者,区域经理也有可能告诉租车员是这样缴纳费用的,但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我心里就很担忧,我之前付过那么多的快递费,租车员是不是有乱收费的现象?有时候我们多出几块钱没多大的感觉,但是多出十几块钱就感觉有些不对劲,然后再行去找公司,还有那么多的消费者有可能就没去找这个公司了,缴了就缴了,有可能去找了公司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所以到最后还是这样缴,这对我们消费者来说认同是很有利的。关于这一话题,《中国民商》继续执行总编张立栋和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传锴联合展开了分析与辩论。
经济之声:这个案例是关于租车员不按公司规定,多收快递费的问题。你们实在这样的情况是个案吗?张立栋:我个人指出这样子不是个案,这种情况是十分广泛的。
经济之声:案例中消费者不易先生多次与快递公司交流,最后寻找对方的客服经理来核查这件事,最后是证实了租车员没有按公司现行的规定,超额缴纳了一笔快递费用。而且回应要归还费用。
像这样的情况,消费者有权赔偿吗?郑传锴:除了上架之外,如果消费者遇到与该案例类似于的情况,它早已因涉嫌或者最少有可能包含价格欺诈,按照现行消法的55条,如果不存在价格欺诈的不道德,就应当按照服务收费的三倍展开新增赔偿金,如果严重不足500元就按500元计,所以我指出不易先生是有权利向快递公司展开赔偿的。经济之声:快递公司方面回应,以前公司是按大约两倍的费用缴纳的,后来改回1.25倍,并具体下来,由公司所有工作人员继续执行。
但是现在消费者批评,租车员是坚称有这样的规定,而蓄意以两倍的价格缴纳快递费。这否因涉嫌欺诈消费者?郑传锴:实质上我们要证明“坚称”是件很难的事情,但是实质上按照快递公司给我们的回应,他早已超过了一种应知的状态,也就是说,在他遵守职务的过程中,按照他们的培训内容和内部规范,他应该告诉这个事情,所以他是应知而知道,我们可以指出它有价格欺诈的不道德了。经济之声:一开始,这名多收费的租车员也特别强调,他们不是公司的直营店,大约的意思就是,上面有规定,但是下面明确工作可以变通继续执行。
这样的众说纷纭靠谱吗?张立栋:并不是几乎直营的模式,有大量的加盟公司,所以管理上的风险显然不存在,因为加盟公司都归属于法人,有较为强劲的自主权,它们在向快递公司申请人加盟的过程中会有一个协议,例如原作一个底线,在这个底线之上,特了价格之后的收益有可能就是归它们所有,所以不会经常出现这样一个灰色的管理地带。因此快递公司对于这种模式应当展开反省,而且要看见中间有可能不存在的漏洞,租车员在定价的过程中弹性过大,不会给公司的品牌和服务质量导致影响。经济之声:如果经常出现问题,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郑传锴:当然是由正式成立人,也就是加盟商来承担责任,所谓的内部规定不能在内部管理的状况下限于,例如加盟商和圆通公司总部之间有可能有一些惩处机制。但是它对外必需展开统一,如果圆通公司规定了适当的标准,但是加盟商没继续执行,加盟商就要分担适当的责任。
经济之声:快递费用为什么不会有禁售?怎么会不应当是市场协议价吗?只要消费者不愿缴纳,否缴多低都行?张立栋:实质上给租车员一定的定价权有一定的合理性,例如消费者要租车一个物件,它的重量很重,但是它的体积十分大,这样一来,仅有以重量为标准来展开收费,对公司来说有可能是得不偿失的。在这种情况下,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应当有一定的价格协商空间,所以我指出这件事情无法一概而论,但是针对比较标准化的产品,就应当依照公司公开发表的定价基础来展开收费。经济之声:这一事件给快递公司也明确提出一个管理上的问题,如何才能确保公司的规定严格执行?如何确保消费者的利益?张立栋:因为现在很多快递公司都早已在打算上市了,上市之后它们的合规成本不会更加低,对这些公司来说,我们一定要补足它们的管理漏洞,对外也应当构成一个可以倚赖的价格体系,否则公司未来要面对的管理风险可能会更加大。
对于定价机制来说,适当的主管部门应当不予一定的规范,意味着把定价权转交市场双方,可能会在或许上伤害到消费者的利益。郑传锴:定价权的基础是无法伤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并且依法合规的情况之下,只不过适当的市场定价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犯,这种不道德可能会对上市公司或者打算上市的公司导致十分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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