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为强化网购食物监管,杜绝微商制售食品的安全性风险,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月公布了《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稿)》(下全称“《意见稿》”),这意味著,如果规定落地的话,今后在淘宝、朋友圈买食品的商家也要和实体店一样办证备案。制做美食成朋友圈新的商机近两年,在朋友圈蓬勃发展的“熟人经济”于是以如火如荼,一时之间,朋友圈出了“交易圈”。有一个段子曾嘲讽过这类现象:“你总有一天不告诉身边的哪一位朋友突然间出了全球送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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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网购食物监管,杜绝微商制售食品的安全性风险,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月公布了《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稿)》(下全称“《意见稿》”),这意味著,如果规定落地的话,今后在淘宝、朋友圈买食品的商家也要和实体店一样办证备案。制做美食成朋友圈新的商机近两年,在朋友圈蓬勃发展的“熟人经济”于是以如火如荼,一时之间,朋友圈出了“交易圈”。有一个段子曾嘲讽过这类现象:“你总有一天不告诉身边的哪一位朋友突然间出了全球送货”。而在买衣服、买化妆品、买保健品、送货这类朋友圈中少见的产品,制做美食就像一匹黑马,在某一天攻占了朋友圈。

心动的吆喝和诱人的美食配图大大刷屏,中出吃货们的内心。烘培约人精心制作的千层、母亲独家秘制的、老家亲戚自己家养的鸭子母鸡腌成的咸……这些都是朋友圈里热门的制做美食款式,其他少见品类还包括腊、、酱肉、等,它们都会被张贴上一个完全一致的宣传标签,即“纯手工,无添加”。更加有朋友圈中的各类私房菜卖家构成联盟,以卖两家以上产品才可享用优惠,还有送货上门服务等。今年8月初,《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曾对2004人展开一项调查表明,70.2%的受访者在朋友圈出售过制做食品,类别包括蛋糕甜点(44.7%)、水果生鲜(26.5%)、私房菜(22.0%)、饮料(18.8%)和其他(4.2%)等。

由此可见,在朋友圈销售制做美食不存在着极大的潜在消费市场。然而这舌尖上的微信美食否知道如卖家所说原料安全性整洁,食用能否放心,一直是众多消费者心中疑虑。随着《意见稿》的实施,在或许上空缺了网络食品销售的空白,减少了网购食品的安全性风险。

网上买食品理应许可或备案《意见稿》对网络食品经营做出了具体定义,凡是通过互联网销售食品(不含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的经营活动都归属于网络食品经营,也就是说网络经营的土特产、朋友圈中的食品销售都在监管范围。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稿》规定网络食品经营者应该依法获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不得委托他人专门从事网络食品经营。并未获得许可或者备案凭证的,不得专门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

对于自行成立网站专门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意见稿》规定网站需具备网上查找、订单分解、合约签定、网上支付等交易服务功能;同时,创建交易安全性管理制度,构建食品交易全程可追溯。针对主体信息审批,《意见稿》具体,网络食品经营者应该在其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眼方位,审批营业执照、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消费者开具发票等销售凭证。

予以消费者表示同意,网络食品经营者不得公开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否则责令修正,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记者在淘宝网、微店、朋友圈等平台搜寻制做食品找到,大部分商家除了标示销售地和产品简介外,都没获取涉及产品的标准号、配料等涉及信息,也没获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在网上销售制做食品的很多都是全职,图的就是门槛较低、成本较少。”一位销售制做食品的卖家回应,如果新规真为要实行,考虑到办证申请和投放成本等方面的问题,估算不会有不少人解散。电商平台或分担连带责任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自产食用农产品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该对其现实身份信息展开审查和注册,并及时核实改版。

如未按规定继续执行,则责令修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若消费者通过淘宝、微店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出售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伤害,可向经营者拒绝赔偿金。如果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无法获取经营者的现实名称、地址和有效地联系方式,由其赔偿金;赔偿金后,有权向劲射食品经营者追偿。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告诉或者应该告诉劲射食品经营者利用其平台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并未采行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经营者分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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