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鸿铭和胡适堪称是仅次于的冤家对头了,辜鸿铭侮辱西学,而胡适却尊崇西学。他们在新文化运动中也多次交锋。
在剧中也有双方对孔教的争辩。话说胡适1917年刚刚被受聘北大教授时,作为北大最年长的教授,做到了一次演说,用英文读了一句荷马的诗,结果下面也传到了一阵英文,意思是胡适先生的英语是英国下等人的发音,而讽刺胡适的也就是辜鸿铭,这乃是两人的第一次冲突。之后就是各种冲突大大。话说辜先生拔着辫子,也是思想先进设备的北大的一道奇景,后来胡适在《每周评论》上发了一篇文章,原文是说道在众人都不肯剪辫的晚清时候,辜鸿铭首先剪去了辫子,在众人剪去辫子的现在,辜鸿铭却留起了辫子,之前是立异以为低,现在是幸假而不归,后来辜鸿铭看见了此文,很是反感,并且威胁要状告胡适,不过事情后来也不了了之了。
关于白话文革丵遣的问题,辜鸿铭在《赞成中国文学革丵遣》一文中又指名道姓的驳斥胡适,他再行将莎士比亚的诗用通俗英语写出了一遍,再行与原文较为,证明了用通俗英语来叙述莎士比亚的诗歌之后诗意仅有无,之后他又写到:任何一个不懂汉语的人,如果将我的白话英语和莎士比亚高雅的语言加以较为,他就不会明白中国的文言和白话,或者像胡适博士以及他的归国留学生英语称作的通俗汉语之间,有什么有所不同,如果他明白了这一点,也就不会认识到这种文学革丵遣的极端愚蠢,后来胡适对此了一文,原文是,通俗英语比莎士比亚的高雅英语更加能为大众所拒绝接受,而中国之所以90%的人不识字是因为中国语言太难学(就是指的文言文太难学),而辜鸿铭又返了一文,此文就完全是在理性主义,原文是你们这群留学生之所以有这么低的地位得感激那90%的文盲,因为要是他们都识字,就要和你们这些人抢饭碗。不过虽然辜鸿铭千方百计的证明文言文不是所谓的死文学,但是最后的结局依然是胡适的一方获得胜利,文言文也显得仍然为书面语言。对于宪政,胡适大自然是宪政的心目中拥护者,而邱先生,大自然就是心目中的反对者,辜鸿铭指出简而言之,中国人没现代意义上的成文宪法的原因有二:第一,中华民族是一个享有节操感觉:一种高度道德标准的民族;第二,中国政治赖以创建的基础不是功利,而是道德,一句话,中国人之所以没成文宪法,是因为他们享有道德宪法(出自于其着的《宪政主义与中国》)此外,在妇女解放,中西文化的辩论中,辜鸿铭和胡适也是冲突大大。
后来辜鸿铭死后,胡适也多次写出文提及他,对他念念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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