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13年9月27日电 -- 在最近规模较小的一次同类会议上,80多位来自全球各地的法学院院长和法学教授齐聚新加坡,参加2013年9月25日-27日的“全球法学院院长论坛”(Global Law Deans' Forum),使用一系列标准原则和成果用作法律教育。这些全球性原则成果出自于为期两年的地区法学院院长研讨会。
研讨会由国际法学院协会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Law Schools) 赞助商,汇集了法学院领袖人物探究限于于全球法律教育的共性和标准。随着国内国际规范的大大变化,法律教育的面貌也在较慢转换,由此推展了制订这些全球原则的市场需求。制订的这些原则将作为一个基础,在此基础上国际法学院协会将之后与法律学者、法官、专业领域及其他利益涉及方合作,为全球法律教育奠定指导方针和建议措施。国际法学院协会主席 Francis SL Wang 教授回应:“这些原则将作为更进一步制订全球化法律教育倡议的基石,这个倡议将认同我们的多样性同时将所有法律教学者连接起来为了培育新一代法学毕业生这个联合目标而希望。
” 康奈尔法学院 (Cornell Law School) 副院长、国际法学院协会秘书长 Barbara Holden-Smith 教授对上述观点回应赞成,她补足说道:“这解决问题了我们会员更进一步制订全球法学教育标准的市场需求和拒绝。” “全球法学院院长论坛”由新加坡国立大学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 法学院(由院长陈西文 (Simon Chesterman) 教授领导)牵头主办。可在国际法学院协会网站上在线网页这些原则。
本文关键词:开元,官方网站,国际,法学院,院长,采用,全球,开元官方网站
本文来源:开元官方网站-www.taartenvanjansen.com